麻將技藝段位評鑑辦法
第一章 宗旨
1.以奧林匹克運動精神發揚麻將文化,規範麻將競技形式,提昇麻將競技水準。
推行符合現代麻將競技制度的個人技藝評鑑制度,使麻將成為一項既有傳統特色,
又具備現代競技運動形式和技藝標準的運動項目,在國際上得到積極的推廣和發展。
2.以中華麻將競技協會官網公佈的《臺灣麻將比賽規則》為依據,制定規範和統一麻將技藝檢定標準及方法,
使麻將愛好者及選手的技藝能獲得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檢定和認證,對其麻將技藝的造詣,給予肯定及鼓勵。
3.鼓勵麻將愛好者積極參加各種正式比賽,著重牌藝鑽研,努力創造佳績,提高競技水準和競賽能力,
並且養成良好的比賽風範,不斷增長文化修養,並塑造良好的個人形象,共同促進健康麻將運動的發展。
第二章 段位定義
1.段位的含義是:級別和區分。它表示麻將應有的文化及牌品的追求;以及麻將愛好者技藝水準的證明。
更是對麻將愛好者競技的成就,進行公正評鑑的一項準則。
第三章 段位的構成
1.段,一共分為九階,分為:一段.二段.三段.四段.五段.六段.七段.八段到九段。一段為最初級別,九段為最高級別。
2.凡是段位評鑑證明獲得者,都代表在麻將技藝和牌品方面有良好的修養和追求。無論段位高低,在麻將技藝和牌品休養方面的要求是一致的。
3.段位的高低,僅表明在競技水準、比賽成績的成就不同;並不代表其文化和道德修養上有所差別。
4.本麻將技藝段位的評鑑標準包括:1.標準分。2.比賽分。3.比賽名次。
第四章 段位檢定的標準及計算方法
1.標準分:指麻將選手在歷次正式比賽中獲得標準分的總和。即選手在歷次正式比賽中,每場所獲得的標準分。
標準分之取得,係以每場比賽結果前8名登記。第1名者可獲得8分之標準分,第2名者可獲得7分之標準分,
第3名者可獲得6分之標準分,第4名者可獲得5分之標準分,第5名者可獲得4分之標準分,第6名者可獲得3分之標準分,
第7名者可獲得2分之標準分第8名者可獲得1分之標準分。
2.比賽分:指麻將選手在歷次正式比賽中獲得比賽分的總和。即選手在歷次正式比賽中,每局所獲得的比賽分。
比賽分之取得,係以每局單桌比賽登記。單桌第1名者可獲得4分比賽分,第2名者可獲得3分比賽分,
第3名者各可獲得2分比賽分,第4名者各可獲得1分比賽分。
3.比賽名次:指麻將選手在正式比賽中的名次排序,作為選手比賽成績的指標。每場正式比賽名次之登記,僅紀錄該場比賽第16名為止。
4.以上積分和成績,必須是在中華麻將競技協會主.協辦或相關的賽事中獲得之成績,且必須有正式存檔記錄方為有效。
5.當選手三項檢定要求全部達到所規定的標準時,即可提出相對段位評鑑的申請。
6.段位檢定標準一覽表:
序號 |
段位 |
累積標準分 |
累積比賽分 |
歷次比賽名次紀錄 |
1 |
一段 |
10 |
30 |
|
2 3 |
二段 三段 |
20 30 |
60 100 |
C級比賽前16名 C級比賽前8名 |
4 5 |
四段 五段 |
40 50 |
150 200 |
B級比賽前8名 B級比賽前4名 |
6
|
六段
|
70
|
250
|
B級比賽第1名或 A級比賽前8名 |
7 8 9 |
七段 八段 九段 |
90 100 120 |
300 350 400 |
A級比賽前6名 A級比賽前3名 A級比賽第1名 |
注意 |
三項標準不能缺少或互相替代。 |
第五章 關於比賽等級
麻將比賽等級劃分為A,B,C三級。各級比賽,都須依據中華麻將競技協會官網公佈之臺灣麻將比賽規則執行。
1.A級:參賽人數在120人以上,比賽局數不得少於4局。
2.B級:參加人數在40人以上,比賽局數不得少於3局。
3.C級:參加人數在36人以下,比賽局數不得少於2局。
第六章 段位檢定單位
1.中華麻將競技協會設置麻將技藝段位評鑑委員會。委員由熟悉麻將比賽規則之裁判及精研麻將文化之專家及學者組成。
2.麻將技藝段位評鑑委員會負責受理段位評鑑工作。
3.麻將技藝段位評鑑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、修訂和解釋段位評鑑標準。
第七章 段位評鑑程序
1.選手可以在任何時間向麻將技藝段位評鑑委員會提出段位評鑑申請。
2.選手申請段位檢定時,須填寫《麻將選手段位評鑑申請表》,並按規定提供由舉辦比賽單位的比賽成績證明書文件。
《申請表》和相關文件本可以信函、傳真或電子郵件送交麻將技藝段位評鑑委員會。
3.接到選手申表後,委員會將根據選手申請的段位,核對相關成績證明,對照段位檢定標準,作出選手段位評鑑結果。
4.選手段位檢定申請核定後,中華麻將競技協會向選手頒發證書,建立檔案,並於中華麻將競技協會官方網站公佈。
第八章 解釋權
本評鑑辦法解釋及修訂權,屬中華麻將競技協會 麻將技藝段位評鑑委員會。